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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山達基手

冊,一本提供

實用智慧的全

面性指南,讓你

可以用來改善自

己和他人的生活。

品格的基礎知識

 

   長久以來,人類一直在對與錯、品格與司法的主題上爭鬥不休。

   字典定義品格(ethics)為:「學習道德的本質,以及學習個人在與他人相處時所做的特定

道德抉擇」。

   同樣的,字典定義司法(justice)為:「服從道德要求,或遵循道理、真理、事實」,或「

法律的執行與管理」。

   你可以看出來,這些字眼已經變得有些混亂了。

   自古以來,所有的哲學都已深入研究這些主題。但是它們從來沒有被解決過。

   這些主題在戴尼提與山達基中被解決,實在是一項極大的突破。而解決的方法,首先在

於區分它們。從這裡開始,它們個別就可以進展為一項有效的技術。

   品格很單純地包含個人對自己所從事的行為。它是一種個人的行為。當一個人有品格時

,或有「把他的品格放進來」時,這是根據他自己的決定而由他執行的。

   司法是指當一個人他沒有對自己採取上述行動時,團體就會對他採取的行動。

歷史


   這些主題實際上是所有哲學的基礎。然而所有對哲學歷史的研究均顯示,這些主題已困

擾哲學家們很久了。

   早期希臘哲學家畢達哥拉斯(西元前六世紀的希臘哲學家)的追隨者,曾試著把他們的數

學理論運用到人類行為與品格的主題上。後來,蘇格拉底(西元前470?到399年的希臘哲

學家與導師)也嘗試解決這個主題。他曾經表示,那些所有聲稱並告訴人應該如何生活的

人們,實際上無法保衛他們的觀點,或對他們所使用的字彙下定義。他爭辯說,我們必須

先知道什麼是勇氣、司法、法律、以及政府,才能成為勇敢或善良的人民,或是公正又好

的統治者。這是很好的意見,但是接下來他拒絕提供定義。他說所有的罪惡都是無知,但

他沒有採取必要的行動來去除人們的無知。

   蘇格拉底的學生,柏拉圖(西元前427?到347年的希臘哲學家),遵循他老師的理論,但

卻堅持這些定義只能在完全的理性下被定義。這樣表示一個人,必須在某個象牙塔裡把自

己從生命中抽離出來,然後去理解它,這對普通人來說不太有用。


   亞理士多德(西元前384到322年的希臘哲學家)也觸及品格問題。他解釋非品格的行為,

乃是因為人的理智被他的慾望所征服。

   這一系列探討一直在不同的年代裡持續。哲學家一個接著一個嘗試解決品格與司法這兩

個主題。

   不幸的是直到現在,仍然沒有可行的答案。這個品格水準不斷下降的社會就是證明。

   所以你可以看到,我們在這個主題上所做的突破真是不小。我們定義了那些蘇格拉底沒

有定義的字彙,而且我們有一套,任何人可以用來幫助自己從泥濘中走出來的有效的技術

。這個主題背後的自然定律已被找出,而且已公諸給全部的人來使用。



品格


   品格是一個人與生俱有的,所以當它偏離軌道時,他總是會想辦法克服他自己缺乏品格

的情況。

   當它顯露出來的時候,他會知道他有一個品格的盲點。在這個時刻,他開始試著讓自己

有品格。即使他缺乏真正的品格技術,但只要他能洞察並了解到長期生存的概念,他是可

以成功的。

   明確的司法是被需要的,它有一定的用途。當一個有紀律的狀態無法存在時,整個團體

會崩潰。我們不斷地注意到,一個團體的失敗始於缺乏或是失去紀律。沒然而,常常可見

到的是一個人涉入一個非品格的情況,如果這個人沒有技術來分析式地(理性地)處理

此事,他的「處理方式」是去相信或是假裝某事已發生在他的身上,這促使他去做並加以

辯解他的非品格行為,就在這時他便開始往下墮落,且當它發生時,沒有人比他自己更用

力地將他往下推。

   一旦往下掉,在沒有品格的基礎技術之下,他是沒有方法往上爬升的—他只是會直接且

有意地崩潰;即使他的生命中有許多錯綜複雜的事,還有其他的人在將他往下推,但是這

一切還是由於他缺乏品格技術的知識而來的。

   基本上,這個是他把自己從泥濘中挖出來並往上爬升的一項首要技術。


人的基本天性



   不論一個人是不管他犯了多少罪,他還是會試著用各種方法使自己有品格。

   一個沒有任何品格技術的人,是無法讓自己有品格以約束自己而不做出反生存(違背

生存)的行為,所以他會自己崩潰。除非他掌握一份品格的基礎技術,而且運用在自己與

他人身上,否則他活不起來。一開始他可能會覺得它有點不合口的(難吃的),但是當你

得了瘧疾而快死掉時,你通常不會抱怨奎寧的味道,你可能不會喜歡它,但你一定會吃它。



司法



   當一個人沒有辦法讓自己有品格時,團體就會對他採取行動,這就是司法。

   人們無法被信任去執行司法制度。事實是:人類在執行「懲罰」時無法被信任,人們不

是要藉用它來整頓風紀,他造成不公義。藉由企圖使別人把他們的品格放入,他印痕複

演(dramatize)他無法把他的品格放進來:檢視一下當今社會中,那些可笑的所謂「

司法」。有很多政府,對於他們在司法事務的神聖權利是如此地敏感,以至於在你剛開始

講話之前,他們就突然爆發出失控的暴力。在許多地方,司法本身落入警察手中的結果,

是一個大災難,在那裡即使一個人只是原告(提出控訴的人),更別提是被告了。所以在

這樣的地方,社會上有極度的動亂情形。

   當大家不知道品格的技術時,司法就變成了最終的解決方法。這樣會使得大家墮落到虐

待狂(不正常的殘酷行為)。一些不懂品格的政府設立有「品格委員會」,然而其實骨子

裡這些都是司法的制度。他們甚至違反了品格這個字的來源。他們持續用司法來取代品格

,如醫療品格委員會、心理學品格委員會,國會的委員會等等。這些委員會在司法的基礎

上運作,因為他們並沒有真的知道品格是什麼。他們把他們的東西叫做品格,但是卻採取

司法的行動,以及處罰人們,進而使得這些人更難以將他們的品格放進來。有了紀律,這

個團體以及它的成員將滅亡。無論如何,你一定要了解品格和司法。


   運用品格,個人可以被信任。當他被教導如何讓自己有品格時,司法就不再被認為是最

重要的主題了。


突破


   山達基的突破就是我們確實擁有了品格的基本技術。有史以來,人類第一次可以學習如

何把自己的品格放進來,然後自墮落的通道中爬出來。

   這是一個全新的發現。在山達基之前,它從未在任何地方被發掘出來過。在哲學的歷

史上,這是一個轉捩點。一個人可以學習這套技術,學習去應用在他的生活中,然後可以

把他自己的品格放進來,改變他的狀況,開始用他自己的力量朝向生存。

   為了你自己,為了那些在你身邊的人,還有為了這整個文化的未來,好好學會並使用這

套技術。



品格的基礎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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